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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7年为民办10件实事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21 17:24       字体:       

柳江政发〔20175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

2017年为民办10件实事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区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2017年区人民政府为民办10件实事。为确保全面完成2017年为民办10件实事项目,现将任务分解下达(见附表)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紧组织实施。各牵头单位和配合责任单位要将本单位承办的事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进度,报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抓紧组织实施。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建立领导责任制和工作协调机制,部门、单位的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办理承办事项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承办项目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和资金的落实,并负责抓好组织协调、监管督导等工作,扎实推进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二、确保资金落实到位。10件实事中需区财政投资的项目,牵头部门将实施方案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区财政安排资金按进度拨付,保证项目按计划实施。

三、加强督查,务求落实。区督查考评办、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为民办实事工作的督查、督办,定期检查和通报进展情况。各牵头部门要及时制定牵头承办的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包括目标任务细化、负责人、资金、工作计划、项目进度、保障措施等),于315日前通过区绩效督查管理信息平台录入实事项目,上传实施方案。同时,须分别于630日、930日和1230日前将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和完成情况通过区绩效督查管理信息平台上报(联系电话:7260766)。

四、认真验收,严格考核。为民办实事任务目标是年终各部门、各单位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年底将由区督查考评办、区绩效办组织专项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

五、加强社会监督。区人民政府在年初公布为民办实事项目及责任部门、单位,年中公布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办理事项进展情况,年终公布办理结果,整个过程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附件: 2017年为民办10件实事项目任务分解表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2017310

 

 

 

附件

 

2017年为民办10件实事项目任务分解

 

序号

实事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提供临时蔬菜批发交易点。

区市容局

区住建局

区市场服务中心

拉堡镇政府

1231日前

2

建设公厕10座。

区住建局

区市容局

区财政局

相关镇政府

1231日前

3

扩大公交线覆盖面。

区交通运输局

市交警支队柳江大队

区住建局

1231日前

4

建设镇级垃圾转运站6座,村级垃圾转运站12座。

区住建局

区发改局

区财政局

相关镇政府

1231日前

5

硬化贫困村屯道路20条。

区扶贫办

区财政局

相关镇政府

1231日前

6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5处。

区水利局

区财政局

相关镇政府

1231日前

7

施工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10个,全民健身路径项目10个。

区文体新广局

区财政局

相关镇政府

1231日前

8

实施一事一议项目150个。

区财政局

各镇政府

1231日前

9

安排财政资金300万元,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就读生。

区教育局

区财政局

区扶贫办

各镇政府

1231日前

10

有线电视实现“村村通”,年度脱贫摘帽贫困户实现有线电视“户户通”。

区文体新广局

区扶贫办

相关镇政府

1231日前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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