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道采砂申请书;(一式3份)
2、《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报批稿,一式3份);
3.技术审查机构对《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报批稿)的复核评估意见(原件,一式1份);
4、工程性采砂须附具项目立项依据和工程设计方案(经营河砂业务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一式3份)
5.采砂船船舶登记证书、检验证书复印件(一式3份)
6.采砂承包合同或协议复印件,采砂场地所邻乡、村(单位)的有关协议复印件(一式3份);
7.涉及航道范围的,提供航道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原件(一式1份)。
8.标明经纬度坐标或岸线距离的采砂申请范围平面图(一式3份)
9.申请人的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只验看不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