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申请文件(原件1份);
(二)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此报告书,报批稿,一式3套,附PDF格式电子光盘一份);
(三)建设项目设计图纸(加盖设计单位图章的建设项目总体布置图、工程立面图、剖面图,一式6份,另附电子版);
(四)建设项目依据文件(复印件一式3份,附在报批稿之后);
(五)处理与第三者水事权益协议文件和相关图件(一式3份,附在报批稿之后,协议由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可能造成其合法水事权益受影响的第三者签订);
(六)有关防治补救措施设计图纸;
(七)水利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原件,一式1份);
(八)申请人的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只验看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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