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发布时间: 2017-10-13       字体:       

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审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机构

柳江区水利局

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

办理条件

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条件如下: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三) 符合国家流域及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配置政策;

(四)符合有关水量分配方案或者分水协议。

(五)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

办理材料

1、申请审查批复水资源论证报告的文件,A4纸原件1份,申请单位签章;

2、技术审查意见及复核意见,A4纸原件各1份,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章;

3、水资源论证报告书,A4纸原件2份;

4、与第三方有利害关系的,提交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或承诺书,A4纸复印件1份需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A4纸复印件1份需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办理地点

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198号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7223997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批复-出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附件下载

见附件2 样本

 网站地图  RSS订阅  使用帮助  联系我们  手机版 
主办单位: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管理维护:柳州市柳江区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柳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桂ICP备10200750号-1  桂公网安备 45022102000001号  标识码:4502210009